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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品|搜狐地产&焦点财经
作者|陈盼盼
5月12日晚,中国恒大(03333.HK)发布公告称,其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圳国际仲裁院2022年12月21日的仲裁裁决所发出的执行通知书。中国恒大、中国恒大附属公司广州凯隆置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广州凯隆”),以及中国恒大控股股东、执行董事许家印为该执行通知的被执行人。
据悉,该冲裁与恒大地产此前回A重组上市引入的战投有关。2016年12月开始,恒大在一年时间内先后引入3轮战投,总金额达1300亿元;后因回A失败,2020年11月,恒大地产宣布,1300亿战略投资者中,1257亿战略投资者已签订补充协议转为普通股。其中863亿战略投资者此前已签订协议继续持有;394亿战略投资者已签订补充协议。
公告显示,该仲裁申请人为和信恒聚(深圳)投资控股中心(有限合伙)。企查查显示,和信恒聚由银川聚信信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中信聚信(北京)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。而银川聚信、中信聚信均由中信信托出资设立。
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间,和信恒聚与上述被执行人有签订恒大地产的增资及相关协议,向恒大地产增资50亿元,以取得恒大地产约1.6%股权。后因恒大地产终止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计划,因此,和信恒聚要求本中国恒大、恒大地产、广州凯隆及许家印履行增资协议项下的回购承诺及支付尚欠分红、违约金及收益。
根据该执行通知,被执行的事项为:广州凯隆、许家印支付恒大地产2020年度分红的差额补足款约2.04亿元,并承担违约金约5153万元;许家印、中国恒大以50亿元回购仲裁申请人持有的恒大地产股权;中国恒大支付仲裁申请人持有恒大地产自2021年2月1日起计至完成回购的补偿约7.7亿元;及中国恒大、广州凯隆、许家印支付约3553万元的律师费、仲裁费及执行费。
该执行事项涉及总金额约60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