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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,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去年以来,先后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,累计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806起,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4亿元。
山东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体系;深化打击知识产权犯罪“省市县所一体化”工作机制,逐渐形成省级主导、市级主研、县级主侦、派出所主建的侦查打击新模式,有力提升主动发现、合成攻坚和大案侦结能力;持续深化数据应用,树牢风险导侦、数字引领意识,实施数字化转型,建成山东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战略支撑中心,实现风险预警、数据研判、主动打击等功能,去年以来,辅助侦办重点案件80余起。
山东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,完善案件移交、线索通报、联合执法、检验鉴定等工作机制,积极推动协同共治。会同市场监管、版权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“剑网”“冬奥版权保护”“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”“青少年版权保护季”等专项行动,联合侦办“5·01”“4·06”等侵犯著作权大要案件,凝聚打击整治合力,净化版权市场秩序。省公安厅积极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,与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《合作备忘录》,通过召开联席会议、提供技术协作等方式,建立联动打防工作机制,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。去年以来,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分两批挂牌督办10起案件,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得到有效提升。
来源:人民公安报